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藍圖擬定
太湖流域是全國經濟發展最迅速、經濟地位最重要的地區之一。按防御1954年型洪水標準設計的治太骨干工程于1991年開始建設,將于2002年底基本完成。建設中的治太工程在歷年防汛特別是在防御1999年流域特大洪水中發揮了巨大的減災效益,累計減災直接經濟效益約158億元。治太骨干工程完成后,太湖流域將初步形成洪水北排長江、東出黃浦江、南排杭州灣,充分利用太湖調蓄,“蓄泄兼籌、以泄為主”的流域防洪骨干工程體系的框架,具備了防汛抗旱、水資源合理調度的基本條件。
為進一步推進太湖流域近期防洪建設,提高防洪減災能力,水利部組織太湖流域管理局等有關單位,組織編制了《關于加強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的若干意見》,在國務院批復同意后,太湖流域管理局又組織制定了《關于加強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的若干意見》實施方案,對近期防洪建設各項任務做出了具體安排。
太湖流域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將貫徹“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洪建設的總體思路是:蓄泄兼籌、完善提高,科學調度,綜合考慮水資源利用、水環境保護、航運以及城市供排水等方面效益,建成流域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綜合防洪體系,為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工程安排以治太骨干工程為基礎,完善洪水北排長江、東出黃浦江、南排杭州灣和充分利用太湖調蓄的流域防洪工程布局。在2002年基本完成既定的治太骨干工程建設任務基礎上,增建必要的工程項目,進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體系;建設流域防洪與水資源調度系統,建立集防洪減災、水資源合理配置與保護為一體的工程與非工程體系。
同時將進一步加大城市防洪建設的力度,加快中小河流的清淤疏浚,擴大洪澇水外排能力;進行圩區治理,逐步提高區域防洪除澇標準;同步實施重點水庫工程、海堤達標建設,退田(漁)還湖并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
太湖流域近期防洪建設將按統籌規劃、遠近結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分級負責、共同負擔的原則組織實施。近期防洪建設任務完成后,全流域能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