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圖繪就重在落實——寫在《全國水利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規劃》開始實施之際
這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歷時整整兩年時間,如今已圓滿完成,并開始實施。
這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先后有190多人參加,召開各種協調會議30多次,各類專家討論會10多次,共有170多人次的專家參加咨詢和審議。同時,還廣泛征求了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包括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的意見。
這就是作為“十五”期間我國水利發展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全國水利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據了解,該《規劃》是在水利部黨組的領導下,在主管部長及總工主持下,由水利部規劃計劃司組織、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具體承擔、水利部有關司局參加編制完成的,水利部有關業務司局組織完成了相關專業規劃,有關科研院所參加了相關專題的研究。
整個《規劃》編制工作從1999年下半年開始,歷時兩年,除完成《規劃》外,還與國家計委和建設部一起編制完成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水利發展重點專項規劃》。同時,為了做好“十五”規劃編制工作,還開展了《防洪減災“十五”規劃》《全國節水規劃綱要》《全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規劃》等27項專業規劃,進行了“水利發展指標體系研究”“水利建設項目基本參數統計分析”等11項專題研究工作,建立了全國水利項目庫,庫中擁有1800多個項目,為全國水利規劃計劃工作今后進行項目管理奠定了基礎。
為了做好《規劃》編制工作,參與《規劃》工作的領導和編制組的全體人員,付出了大量心血。然而,令他們欣慰的是,如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水利發展重點專項規劃》已經國家計委根據國務院授權予以批復實施。據了解,這是我國第一個經國家正式批復的全國水利發展五年規劃。隨后,《規劃》也開始實施。
《規劃》明確了水利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以及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任務《規劃》在認真分析研究了我國水
利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形勢與任務后提出,21世紀初我國水利發展的四項方針為:以發展為主題,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主線,以改革和科技進步為動力,以滿足人民群眾對水的基本需求為根本出發點。
八條基本原則為:堅持人與水的協調和諧;堅持水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以改革促進水利發展;堅持政府宏觀調控,綜合運用經濟杠桿;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向西部傾斜,促進東中西協調發展;堅持量力而行,突出重點,提高效益;堅持依法治水,科學治水。
實現五個戰略目標:一是優先滿足城鄉人民生活用水要求,二是基本滿足國民經濟生產用水要求,三是基本保障經濟和社會安全對防洪的要求,四是基本滿足糧食安全對水的要求,五是努力改善生態環境用水的要求。
《規劃》提出,要實現上述戰略目標,必須建立八大保障體系:一是建立較為完善的防洪減災保障體系,二是建立水資源供給與高效利用保障體系,三是逐步建立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的水利保障體系,四是建立健全水法規政策體系,五是建立水利投資保障體系,六是建立較為完善的水管理保障體系,七是建立水利科技創新保障體系,八是建立水利人才保障體系。
水利建設總體布局為:以長江、黃河等七大江河為軸線,以東北、黃淮海平原、長江中下游地區和東南沿海四個經濟區的水利工程為重點,以西部大開發的水利建設為新的增長點,逐步形成全國水利保障體系。鞏固提高東部,穩定發展中部,加快發展西部水利事業。針對東、中、西部不同的水問題及水利建設特點,通過保障防洪安全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受洪水影響地區,重點解決防洪問題,經濟建設、生產力布局和城市建設必須符合防洪規劃要求,并承擔相應的風險,嚴禁盲目圍墾、設障、侵占河湖洲灘及行洪通道。在水資源緊缺地區,大力推行節約用水,實行計劃用水,重點解決供水問題,要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工業、城市及灌溉發展規模和產業結構,避免布置高耗水、重污染的工業項目,嚴禁盲目發展灌溉面積,生態環境建設要考慮降雨和水資源條件。從全局出發統籌考慮,合理配置水資源,通過興建南水北調等大型跨流域跨地區的調水工程,形成東西互補、南北互濟的水資源配置格局,采取多種方式緩解北方地區缺水矛盾。
《規劃》提出了“十五”期間,水利發展和建設的12項主要任務:一是防洪工程建設,包括大江大河治理、其他江河治理、重要基礎設施的防洪工程和國家防汛指揮調度系統建設;二是節約用水,包括節水灌溉、工業節水和城市節水;三是南水北調等水資源開發利用工程,包括南水北調工程、地表水資源工程、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其他水源工程;四是農村水利,包括人畜飲水、鄉鎮供水、灌區建設、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牧區水利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水利建設;五是城市水利,包括城市防洪、供水和排水;六是水土保持生態建設,主要是長江上游及石灰巖地區、黃河中上游、其他江河水土流失治理,風沙草原區防治,內陸河流域綜合治理以及加強水土保持監測、監督工作;七是水資源保護工程,主要是供水水源區保護與建設,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控制地下水超采;
八是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九是水電及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十是水管理,包括水資源統一管理、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和依法行政管理;十一是水庫移民安置;十二是水文、前期等基礎工作,包括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和水利基礎工作。
為完成以上主要任務,《規劃》還提出了七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領導,強化政府宏觀調控的主導作用;二是做好規劃,保障水利建設健康有序地進行;三是增加投入,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四是深化改革,完善水利發展機制;五是完善法規,強化執法;六是依靠科技進步,推進水利現代化進程;七是擴大對外交流,加強國際合作。
整個《規劃》在編制過程中,認真貫徹了中央水利建設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水利部黨組提出的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治水思路。強調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當地水資源條件,研究水利發展的需求,確定水利發展的思路和重點,提出水利發展目標。特別重視水資源的節約、保護、配置,重視協調人與自然關系,重視水管理工作。深入地研究防洪減災、水資源供給和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統籌協調解決三大水問題,在計劃安排中體現了在進一步提高江河防洪能力的同時,更加注重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重點解決城市供水不足以及水污染嚴重問題,逐步緩解我國北方地區干旱缺水矛盾。規劃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征。讓《規劃》真正落到實處《規劃》貫徹了黨中央治水方針和
水利部黨組治水思路,是指導全國水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如何貫徹實施好規劃至關重要,為此,水利部于8月31日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全國水利發展“十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印發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水利發展重點專項規劃》的進一步細化,是“十五”期間我國水利發展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廳(局),要根據全國水利發展“十五”規劃,進一步修訂本地水利發展“十五”規劃。
“通知”強調,“十五”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水利進一步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各流域機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要結合本地本單位的實際,精心組織好水利發展“十五”規劃的實施,進一步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水利工程管理,加快水利事業發展,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提供支撐和保障。
我們相信,經過水利系統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規劃藍圖”定能變為現實;我們也期待,“十五”我國水利事業在“規劃藍圖”的指導下,創造更加輝煌的成就。